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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來太保已經3年半了, 繼續跟對面的陸籍大媽對抗.
太保市公所地址是太保66號, 旁邊就是有漂亮陸籍阿姨旁喝酒唱歌的"醉仙閣" (原來申請的名字是"天下第二味", 現在招牌還是天下第二味). 每天從中午12點營業到晚上12點.
下午唱歌吵人就算了, 晚上10點以後, 酒客喝開了, 就一直有卡拉ok聲出來, 投射到我睡的三樓寢室. 打電話去縣政府環保局找人來測噪音, 環保局年輕人說他們不管人聲, 只能測定喇叭噪音. 大媽一看到外面有人就進包廂把聲音轉小了, 哪能測到甚麼啊?! 每次環保局都跟我說只有46.7分貝. 我正常說話都65分貝了, 46.7分貝連旁邊狗叫都超過.
打110來找警察總可以了吧? 從2019年8月到現在總共打了12次...大媽一樣喝醉酒就跟客人一起high.
最受不了的還有每天半夜散場, 哥哥妹妹 (弟弟姐姐??) 用大陸方式的在門口大聲送客. 白天就算了, 深夜12點路上安靜, 好像不夠大聲一點就不夠high一樣.
 
3年期間找附近居民連屬了兩次, 縣政府陳情信箱寫了大概6-8次表達要求縣政府撤照, 縣政府說: 登記與管理分離. 原則許可,例外禁止. 這就遇到鬼了, 公務員就只看證件, 申請書, 特種營業登記證就直接給你了, 遇到為非作歹討人厭的店家, 算你倒楣, 到時候有空再說.
 
列舉一下對口單位給我的答覆:
嘉義縣縣長信箱: 責承環保局 警察局 國稅局 加強查緝
嘉義縣國稅局:  經查該行號業已設立營業登記在案,為特種視唱之營業人
嘉義縣消防局:  該場所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,為本局已列管場所,現場消防安全設備查察符合規定
嘉義縣警察局:  由本局處理由水上分局派員前往查處並開立勸導單,該店負責人同意於22時後改至後方包廂歌唱,以防再有妨礙安寧情事 (有用才有鬼)
嘉義縣環保局:   至現場稽查並於周界聲音明顯處之地點量測噪音,量測結果分別為46.7分貝,符合噪音管制標準
 
根本解決之道, 應為學校及公家機關限定距離內, 不可設立有妨礙風俗之特種營業場所. 若經周遭設籍居民連屬抗議, 應立即取消其營業登記許可, 並勒令停業.
可惜嘉義縣做不到.
 
嘉義好地方, 翁章梁說現在是投資好時機, 你不來嗎?
 
有人要看大媽照片嗎? 養不養眼因人而異, 改天帶個GoPro去錄幾張給大家看看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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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保市太保里陳情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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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台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